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支农资金管理,全面提升支农资金的监管,提高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澂财农4号《关于全面开展支农资金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和8月13日县财政局召开的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安全检查的会议精神,在镇党委、政府的精心组织安排下,我所组织业务人员对我镇支农资金的来源、性质、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至1—7月,上级财政部门共拨入我镇财政支农资金249.8万元。其中:公路修复补助款0.7万元,农田水利工程补助资金2万元,农业生产救灾恢复资金40万元,沼气建设补助经费0.7万元,标准化养殖补助经费0.7万元,扶贫款50.4万元,退耕还林资金149.5万元,对种粮农户补贴资金8.1万元,油菜种植补贴2.2万元。镇财政共兑付财政支农资金249.8万元。其具体情况如下:
一、退耕还林资金和对种粮农民补助资金。
退耕还林资金10.6万元,退耕还林资金138.9万元对种粮农民粮食直补资金8.1万元,油菜种植补助资金2万元,共计159.8万元。均已全部兑现到户。粮食直补和退耕还林资金全部实行“一折通”方式发放,切实做到了“五个到户”和“六个不准”。
二、农业救灾恢复资金。
财政局拨给我镇农业救灾恢复资金40万元,我镇实际支付农业救灾资金40万元,对农业救灾资金,镇领导深入农户和受灾现场,按受灾程度,经研究以不同的标准把救灾资金解决到各受灾户,减少受灾群众的损失。
三、村道公路建设补助资金。
上级财政拨给我镇村道公路建设补助资金0.7万元,我镇按上级财政和主管部门的要求和标准按时、全额将此项资金支付给各村,并监督各村资金使用情况,确保真正用于村道路建设。
四、扶贫资金使用情况
至拨入我镇财政扶贫资金共50.4万元。其中:
1、拨入整村推进扶贫资金29.4万元(其中:潭14.7万元,铺14.7万元);
2、拨入整村推进扶贫资金21万元(其中:潭1005万元,塘1005万元);资金的拨付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所规定的项目计划进行实施,每一次项目资金的拨付均由镇长进行具体安排部署,均成立了项目建设领导小组。
各部门之间做到分工到位,责任明确,同时均成立了项目监督小组,对项目的计划、实施和资金拨付进行全面监督。
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坚持做到:
①按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
②未改变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和投向;
③及时拨付扶贫资金,履行项目报帐。
2、在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坚持做到:
①遵守扶贫资金分配、拨付、审批程序等制度;
②依法设置会计账薄、填制会计凭证;
③资金足额到位,做到专款专用,不挤占、不挪用、不截留扶贫资金。
五、整改意见及建议
我镇严格按照财经制度管理、使用财政支农资金。没有截留、挤占、挪用现象,目前镇财政对支农资金管理的簿弱环节在于对支农资金使用的监管。针对这一簿弱环节,九村镇财政所将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的针对性防范措施,及时纠正,坚决堵塞漏洞,防微杜渐,加强制度建设和工作力度,重点把好支农资金使用的最后一道关口,确保财政支农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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