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自愿协商,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市场开拓和货源组织一事,达成如下内容:
一、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货源组织工作,并为甲方独家进行市场开拓、宣传推广。
二、 报酬
甲方按乙方货源组织实际带来的收益给予相应的报酬。报酬按月支付。
乙方货源组织实际带来的收益在_______元以下的部分,甲方按_______%向乙方付酬。_______元以上部分元以下的部分按_______%付酬。
三、 保密事项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所获得的`客户资料为甲方商业秘密,乙方应当保密。并保证在委托关系解除后两年内不得泄露和利用。
四、 其他费用
甲方于每月初向乙方支付_______元作为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所需的费用支出和保密酬金。
五、 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违反约定,除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外,还应支付违约金。
甲方逾期支付报酬的,应向乙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应向甲方支付已收取费用的三倍的违约金。
六、 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日委托合同的义务责任
受托人
包括:
1.办理委托事务的义务。受托人对委托事务原则上应亲自办理,只有在事先取得委托人的同意,或因情况紧急的情况下,为了委托人的利益可以转托他人;
2.遵守委托指示的义务;
3.报告的义务。受托人应将委托事务情况向委托人报告;
4.转移利益的义务。受托人应将办理委托事务取得的各种利益及时转移给委托人;
5.转移权利的义务。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事务取得的权利,应将权利转移给委托人。
委托人
1.支付费用的义务。无论委托合同是否有偿,委托人都有义务提供或补偿委托事务的必要费用;
2.付酬义务。对于有偿委托合同,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约定的报酬;
3.赔偿责任。
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334条规定研究开发人的违约责任是指研究开发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委托开发合同,依本条规定委托开发合同研究开发人的违约责任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研究开发人未按计划实施研究开发工作的,委托人有权要求其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研究开发人逾期两个月不实施研究开发计划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研究开发人应当返还研究开发经费,并赔偿因此给委托人所造成的损失。
2、研究开发人将研究开发经费用于履行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的,委托人有权加以制止,并要求研究开发人退还相应的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经委托人催告后,研究开发人逾期2个月仍未退还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研究开发人应当返还研究开发经费,并赔偿因此给委托人所造成的损失。
3、由于研究开发人的过错,造成研究开发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研究开发人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由于研究开发人 的过错,研究开发工作失败的,研究开发人应当返还部分或者全部研究开发经费,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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