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省市驻习机构及县属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28号)文件精神,现将**年国庆节放假及值班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年国庆节放假时间为:**年10月1日(星期三)至10月7日(星期二)放假调休,共7天。x月x日(星期日)、10月11日(星期六)照常上班。各企业单位根据生产经营和工作情况自行安排。
二、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应急值守,严肃值班纪律。实行“双值班”制度,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值班,严禁将值班电话转呼到手机上,严禁聘请临工值班。单位主要领导要24小时开手机,确保通信畅通。值班人员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和工作责任心,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发生脱岗、空岗、漏岗、误岗现象。
(二)各级各部门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落实责任制,认真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做好防汛、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爆炸、防毒、防事故工作。如遇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严格按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要求立即报告,妥善处理,不得拖压延误。对有情不报、迟报、漏报、瞒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值班人员和值班领导的责任。
(三)各级各部门要严格遵守中央、省、市、县关于作风建设的相关规定,严禁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严禁参与赌博等。
(四)各级各部门务必于x月30日前将值班表报于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应急办值班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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