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顺证民字第号
申请人:,男,x年月xx日出生,现住,公民身份号码:。
被继承人:,男,x年月xx日出生,生前住。
公证事项:财产继承公证
申请人因继承被继承人遗产,于x年月xx日向我处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我处对申请人提交的权利证明及相关证据材料进行了审查核实,并对申请人进行了询问,现审核情况如下:
一、被继承人于x年月xx日死亡。
二、被继承人死亡时在(房屋所有权证号为焦房权证字第号,建筑面积为.xx平方米)留有一处房产,此房产是个人财产。
三、据申请人称:被继承人生前无遗嘱,亦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四、被继承人妻子已于x年死亡,二人是原配夫 妻,只有一子一女,分别是儿子和女儿。自死亡后未再婚。父母均先于其死亡。
五、现表示放弃继承被继承人遗产,表示要求继承被继承人遗产。
根据上述事实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被继承人上述个人财产为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第十条和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被继承人遗产应由其配偶、子女和父母共同继承。因被继承人父亲、母亲和妻子均先于其死亡,现其女儿表示放弃对上述遗产的继承权利,故被继承人上述遗产应由其儿子一人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处
公证员x年月xx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