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中央及省、市、县加快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对我局城乡规划建设执法队伍法律法规培训力度。通过学习培训,使执法队员在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养的同时,准确理解相关法律条文,切实把握其精神实质,夯实执法工作基础,增强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提升城乡规划建设执法形象。努力建设一支公正、廉洁、高效、文明的城乡规划建设执法队伍。推进我局城乡规划建设执法工作迈上新的台阶,实现新的跨越。
二、培训对象
城乡规划建设执法局全体干部职工。
三、培训时间
(一)局机关每季度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培训,时间安排在每季度首、尾月的下旬。
(二)各执法大队每月应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学习培训内容报政策法规股审核),时间由各大队自行安排,可以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进行学习培训。
四、培训地点
(一)局机关学习培训地点统一安排在局一会议室。
(二)各大队组织的集中学习地点由各大队自行负责安排。
五、培训内容
培训主要分为素质能力培训、重点选项城乡规划建设主要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专业法律知识。主要包括执法人员必须掌握的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城乡规划建设适用法律、法规、规章知识。
2、业务技能知识。以住建部建设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省总队建设监察执法文书示范文本为主要内容。
六、培训责任分工
1、局行政领导负责组织城乡规划建设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2、局政策法规股负责牵头组织培训。
七、培训方式
(一)以集中授课培训为主。
1、集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2、行政执法案例交流、执法文书点评、案例分析讨论。
(二)组织局机关执法人员参加省、市春冬两季组织的业务学习培训。
(三)组织局机关中层以上干部轮流参加住建部组织的学习培训。
八、目标任务
(一)不断推进城乡规划建设法制教育深入开展,实现法律法规培训规范化、制度化,正常化,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业务能力、执法效能进一步提高,法治理念、服务意识、履责能力进一步增强,城乡规划建设行政执法做到公正、规范、文明。
(二)城乡规划建设行政执法人员全年法律法规及业务学习培训不少于36课时(局机关8课时,大队28课时),每课时40分钟,(包括讲座、案件研讨和集中培训时间)。所有执法人员自学时间不得少于48课时(每星期1课时),定期检查学习笔记,积极鼓励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律专业学历教育,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全体执法人员培训覆盖率达100%。
九、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
提高城乡规划建设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是行政执法队伍内强素质的有力手段。局机关成立执法培训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纪检组长,党组成员副组长,各股、室、大队长为成员,政策法规股具体安排实施。下设办公室于政策法规股,由政策法规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局办公室协助培训工作事宜。各股、室、队要统一思想,充分发动,提高职工对开展学习培训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参加学习培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抓好落实,确保效果。
各股、室、队要按计划要求认真落实,积极配合,做到有集中(自学)学习记录、有学习出勤登记,个人有专用学习读书笔记、切实把学习抓到实处,确保学习培训达到预期目标。
(三)严肃纪律,合理安排。
参加学习培训人员要严格执行请销假、签到等考勤制度,自觉遵守会场纪律,努力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局纪检监察室加强对培训学习的督查考核,确保培训计划的逗硬实施。各股、室、队要妥善处理好工学矛盾,合理安排工作和学习时间,确保人员、时间和学习效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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