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下称“甲方”):
营业执照/身份证号:
承租方(下称“乙方”):
营业执照/身份证号:
鉴于:
1、甲方是位于蚌埠万达广场(下称“广场”)室外步行街 期 号铺(下称“该商铺”)的合法产权人。
2、甲方拟出租、乙方拟承租该商铺。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该商铺租赁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 商铺概况
1、 位置:室外步行街 期 号(详见附图)。
2、 建筑面积: 平方米。该面积数为该商铺租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计算基数。
3、 租赁用途:经营商品类别为 ;品牌为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更改前述经营商品类别及品牌。
二、 租期和开业
租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同意在 年 月 日前(下称“进场日”)将该商铺按届时现状移交给乙方,乙方同意在进场日开始对该商铺进行装修和开业筹备,届时双方签署交接确认书。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乙方无需支付租金,仅需承担进场日起商铺发生的物业管理费、能源费用和装修押金、装修保证金。
三、 租金
1、 商铺租金
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标准为 元/月·㎡,年租金为 元(大写: )。
2)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标准为 元/月·㎡,年租金为 元(大写: )。
3)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标准为 元/月·㎡,年租金为 元(大写: )。
4)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标准为 元/月·㎡,年租金为 元(大写: )。
5)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标准为 元/月·㎡,年租金为 元(大写: )。
6) 备注: 租金均不含物业服务费、能源费及公共能源费。本合同项下租金等费用均为人民币。
2、 租金支付
自计租日起,每 个月为一个交租期。乙方应在本合同签署 日内支付第一个交租期租金,之后应在每个交租期届满 日前支付下一个交租期租金。乙方以现金或双方另行商定方式支付租金。乙方付款日以甲方收到款项之日为准。
四、 物业管理服务
1、 乙方保证遵守广场《经营管理公约》,遵守《经营承诺书》、《经营管理手册》、《消防安全责任书》,及与物业服务公司达成《物业管理协议》等文件规定。
2、 乙方承担并直接向物业服务公司交纳该商铺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标准为____ 元/月·㎡,月物业服务费为 元(大写: )。
五、 保证金
作为乙方按期足额交纳租金、履行承租人义务的担保,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同时向甲方一次性交纳相当于 个月租金的履约保证金,即 元(大写: )。如乙方未能如约交纳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欠租或损失赔偿金,不足部分仍有权向乙方追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7日内补足租金及保证金;逾期未补足的,乙方应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六、 迟延履行违约金
1、 若乙方逾期交纳租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支付应付未付金额0.3%的迟延履行违约金。
2、 乙方如在合同期内,因个人原因经营不善应提前 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撤场申请,在经过甲方审批后方可退场,否则不予退还租金、保证金。(已交租金、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七、 商铺使用
1、 乙方应事先将该商铺装修方案提甲方审查同意方可实施装修。
2、 乙方应执行《装修管理协议》、《装修管理手册》和广场装修管理制度,乙方应服从该商铺所在整体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积极配合竣工验收。
3、 乙方应积极办理该商铺经营手续,确保开业日前完成工商、税务等开业所需审批。
4、 乙方应严格遵守广场物业管理服务制度及防火、防盗、用电等规定,否则责任自负,并应赔偿由此造成损失。
5、 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该商铺及广场各项设施设备,保持该商铺良好使用状态。如造成损坏或故障,乙方应及时修复或赔偿。乙方应为该商铺内其自有物品、设备等财产办理保险,并投保该商铺经营的公众责任险,并保持前述保险在租赁期限内持续有效。
6、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或分租该商铺。否则转租或分租行为无效,相应收益均由甲方享有。
7、 乙方保证合法经营,不损害他方合法权利。否则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乙方均应自行全部赔偿。
八、 商铺交还
1、 本合同终止后7日内,乙方应将该商铺恢复到进场日状态(正常使用及时间因素损耗、拆除将导致该商铺墙面、地面、天花受损的装修部分除外),以清洁状态交还甲方。
2、 乙方应在交还该商铺前结清租金、物业服务费、能源费等全部费用,否则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有权阻止乙方撤离其物品;由此导致损失和责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3、 乙方未能按约定交还该商铺,每延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终止时日租金两倍的占有使用费,且甲方有权采取封门、自行清理铺内物品等强制措施,因此导致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九、 续租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若乙方希望于本合同完结后继续租赁该房屋的,应于租赁期满前30天书面通知产权方,续租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视为乙方放弃优先租赁权。
十、 税费
甲乙双方依法各自承担该商铺租赁及经营涉及的税费。
十一、 合同终止与解除
1、 任何一方无法定或约定的理由不得单方解除本合同。
2、 租期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3、 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有权不返还履约保证金及乙方已交纳的其他款项,并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届时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如合同在计租日前解除,则以第一个交租期租金作为计算违约金的标准,下同)。
4、 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物业服务费、能源费等乙方应按实际发生租期结算;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届时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5、 发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 乙方无法定或约定理由擅自提出解除合同(包括擅自撤场行为)的;
2) 乙方迟延支付租金、物业服务费、能源费等费用超过15日的;
3) 乙方未能在开业日前完成装修或未能在开业日正式营业;或未经甲方同意,在经营期间以任何理由在一个月内擅自歇业、关门两天,或一季度内擅自歇业、关门三天;
4) 乙方擅自对该商铺进行装修、改建或其他严重破坏行为;或擅自改变经营商品类别、品牌;或擅自转租、分租;或实施张贴非经营性文字或图片等严重损害广场形象、声誉行为;或发生严重违反广场管理制度行为且未按物业服务公司要求限期纠正;或从事违反消防、环保、经营等法律法规行为的。如甲方按照约定解除本合同,乙方未在甲方解除通知送达后15日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无异议认可该解除通知,本合同于甲方书面解除通知确定。
十二、场地所有权
租赁期内如房屋所有人转让房屋产权,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十三、通知
甲、乙双方按照下列内容向对方发出通知或文件,视为有效送达对方:
甲方联系地址:
邮 编:
乙方联系住址:
邮 编:
任何一方变更以上内容,应当及时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怠于通知的一方应当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十四、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一式五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租赁服务部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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