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合同签订前,双方当事人应相互交验有关证件,如:原房屋租赁合同证明、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或租赁合同约定可以转租的条款和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等。
二、本合同条款均为提示性条款,供转租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双方当事人使用本合同前应仔细阅读,认真了解各条款内容。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条款予以明确。
三、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当事人参照使用。
四、本合同的租赁关系由经纪机构代理或居间的,则租赁当事人应当要求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在本合同的最后页签字、盖章
转租方(甲方): 受转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家庭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转租给乙方使用、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租房屋的情况
1-1甲方依法承租的座落于____(区/县) _ _ _ _ 路 _ _ 号____________商铺(甲方已征得房产所有人书面同意),由甲方将上述承租商铺____(全部/部分)即__号__室(以下简称该商铺)转租给乙方。
1-2该商铺的共用或合同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的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予以明确。甲、乙双方同意附件(二)、(三)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商铺和乙方在本合同转租期满向甲方交还该商铺时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2-1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商铺________(租赁合同证明/租用公房赁证)(编号______)。该商铺的用途为____,乙方承诺按________(租赁合同证明/租用公房凭证)所载明的用途使用该商铺。
2-2乙方保证,在转租期间未事先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取得产权所有人的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前,不擅自改变该商铺使用用途。
三、转租期限及交付日期
3-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_年__月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商铺。转租期为__个月。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甲方保证该转租期限未超出____(租赁合同/前一个转租合同)的租期。
3-2转租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商铺,乙方应如期返还。在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乙方需继续承租该商铺的,则应于转租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转租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甲、乙双方约定,该商铺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元,年租金总计为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___角整)。该商铺租金___(年/月)内不变。自第___(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___(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4-2乙方应于每月___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当月租金总计的千分之__支付滞纳金。
4-3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它费用
5-1在商铺转租期间,乙方使用该商铺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费用由___(甲方/乙方)承担。其它有关费用,均由___(甲方/乙方)承担。
5-2乙方负责支付的一述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商铺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6-1在转租期间,乙方发现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用时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6-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3转租期间,甲方保证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或商铺产权所有人要对该商铺进行检查、养护的,应提前__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6-4在转租期间,商铺产权所有人需要对该商铺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具体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在条款中另行商定。
6-5乙方需装修商铺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征得商铺产权人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则应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后方可进行。
七、商铺返还时的状态
7-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__日内应返还该商铺,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人民币____元/平方米/日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7-2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商铺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8-1在转租期间,乙方再转租商铺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征得商铺产权所有人的书面同意。甲方未征得该商铺产权所有人的书面同意默许或支持乙方行为的,一切后果纠纷及损失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乙方在未经得甲方同意情况下自行转租该商铺给他人使用的,乙方承担一切后顾责任。
8-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转租期间不将该商铺承租权转让给他人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交换使用。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例
9-1在转租期间,因为甲方原因租赁合同被解除的,甲方应按押金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该商铺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商铺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或者拆迁的。
(三)该商铺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四)甲方已被告知该商铺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9-2在转租期间,因为乙方原因租赁合同被解除的,甲方不与退还乙方押金,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出押金部分,乙方应在合同解除后15日内补齐所欠款项,每超过一日,按照应补交金额的千分之___支付滞纳金。
十、未尽事宜甲乙双方予以补充:
甲方签署: 乙方签署: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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