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奥特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xx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xx年6月24日上午9:00在北京市海淀区西草场1号硅谷电脑城六层会议室召开。到会股东(股东代表)2人,代表股份 3871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5400万股的71.68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于一新先生主持。
会议通过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1)刘保东辞去副董事长职务
同意3871 万股,占到股东会持有股数的 100%,反对 0股,弃权0股。
(2)孙季川辞去董事职务
同意 3871万股,占到股东会持有股数的 100%,反对 0股,弃权0股。
(3)曹令一辞去董事职务
同意3871 万股,占到股东会持有股数的 100%,反对 0股,弃权0股。
(4)吴晓隆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同意3871 万股,占到股东会持有股数的 100%,反对 0股,弃权0股。
(5)伍江瑜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同意3871 万股,占到股东会持有股数的 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选举刘万英为董事
同意3871 万股,占到股东会持有股数的 100%,反对 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
(1)任乐时辞去监事职务
同意3871 万股,占到股东会持有股数的 100%,反对 0股,弃权0股。
选举黄琼为监事
同意3871 万股,占到股东会持有股数的 100%,反对 0股,弃权0股。
(2)吴正斌辞去监事职务
同意3871 万股,占到股东会持有股数的 100%,反对 0股,弃权0股。
选举汪传宝为监事
同意3871 万股,占到股东会持有股数的 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吴卫东辞去监事职务
同意3871万股,占到股东会持有股数的 100%,反对 0股,弃权0股。
选举李清海为监事
同意3871万股,占到股东会持有股数的 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修改公司章程第五章第一百零五条为: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至少一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应当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尤其要关注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影响。
同意3871万股,占到股东会持有股数的 100%,反对 0股,弃权 0股。
(2)修改公司章程第五章第一百一十二条为: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一名;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
同意3871万股,占到股东会持有股数的 100%,反对 0股,弃权 0股。
(3)修改公司章程第五章第一百一十七条为: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同意3871万股,占到股东会持有股数的 100%,反对 0股,弃权 0股。
新奥特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xx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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