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合同范本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及安装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范本,以资信守。
一、甲方将南环路跨街广告牌安装及制作承包于乙方,包含预埋件,立柱、臂膀主框架。共计:11座,每座制作费用为19200元(其中不包括:灯、亮化、电线、广告牌内框架,及喷绘布)其中在基座乙方只提供预埋件不含安装。
本工程安装工程。
二、总费用及付款方式
1、本工程总费用¥
2、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向乙方付款总金额的为项目启动资金。待工程安装至中途甲方将付给乙方40%,即42240元,工程完成且通过甲方验收达到标准后的7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10%, 3、以上付款甲方将以,支付的同时乙方必须提供相应收据。
三、违约责任:
1. 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条条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
3. 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国家标准。
4. 如属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退还预付款。并有权就实际施工情况要求甲方继续支付已完部分或全部的制作费。
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应,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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