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开学期间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省局《关于开展20xx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深入开展对学校食堂的集中整顿,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力度,对持证学校食堂监督覆盖率达100%,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率达100%。严格督促学校食堂认真组织从业人员健康体检与培训、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食品留样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过整治,切实改善学校食堂设施、设备与环境卫生条件,使全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基本建立,相关制度规范逐步完善,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落实,行业自律意识显著增强,无证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止,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二、整治范围
按照属地管辖和级别管辖的原则,对全市大、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的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整治。
三、整治时间
20xx年3月9日至3月30日
四、整治内容
(一)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对食堂是否有管理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二)是否具有许可证。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经营的`将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三)环境卫生是否整洁。环境卫生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防护措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
(四)从业人员健康证是否有效。
(五)索证索票和食品添加剂等制度是否落实。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新产品是否验收,是否建立进货台账,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
(六)加工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操作人员是否佩戴口罩;是否按规定留样,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
(七)是否加工制作冷荤凉菜、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等高风险食品和原料违规现象。
(八)清洗消毒是否到位。学校食堂是否配备有效的消毒设施,消毒是否符合要求。
(九)加工用水水质是否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要求。
(十)对集体用餐饮配送单位和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状况开展全面检查。
五、组织实施
为了加强我县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有关问题,决定成立城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局餐饮服务监督股,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学校食堂食品管理工作的措施和建议。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本次统一行动,是落实省、市局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的具体举措,统一指挥和行动,务求实效。
(二)落实责任、加强协作。一是认真履行职责,密切与教育部门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切实落实监管责任,着力纠正执法监管中的不作为、不到位和乱作为的问题,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不松、不断、不乱。同时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职能,严肃查处学校食品安全事件,对未依法查处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二是加强对畜禽肉类及其制品、食用油、大米、调味品等原料采购、贮存和使用的监管,加强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整改不到位的,要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整治工作不力、导致学校发生中毒事件的,要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三)加强宣传与信息报送工作。一是要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加大对学校食堂等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增强安全消费的意识。要积极推动和大力开展餐饮服务企业诚信、讲自律的活动,切实增强企业法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要认真处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对典型案例和大案要案予以曝光。二是做好专项整治的信息报送工作。对整治中发现和查处的重大违法违规案件、出现的新问题要及时报告,并于4月2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市局餐饮服务监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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