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
教育: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家庭地址: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合同,并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___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以___________
三、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第三条甲方应安排乙方实行定期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天工作8小时(不含用餐时间),每周工作40小时。
第四条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未经相关领导同意,乙方不得加班。
第五条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工具,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标准。
第六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劳动安全卫生及相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四、劳动报酬
第七条甲方的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双方同意乙方的劳动报酬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岗位工资三部分。
第八条甲方实行降薪制度,每月5日以现金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共计人民币元(包括①基本工资为人民币元;②岗位工资为人民币元;③岗位工资_ _ _ _ _ _ _ _ _元)。
第九条乙方的劳动报酬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在支付乙方工资时代扣代缴。
第十条甲方根据公司的效益和乙方的贡献,独立向乙方颁发年度效益奖或特别贡献奖..该奖励的应税部分由乙方承担..
五、保险福利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养老、失业、大病等费用。乙方支付的,甲方在支付工资时代扣代缴。
甲方为乙方填写《员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和终止合同后,应按有关规定移交《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工作午餐和年假。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工作规范;爱护甲方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提高思想意识和职业技能的培训。
第十六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的,甲方可根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第十七条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发生变化的,本合同的相关内容也应随之变化。
第十八条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可以随时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扣发岗位工资,要求乙方给予经济补偿,直至追究司法责任。
1.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构成玩忽职守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岗位调整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根据本合同第十八条,双方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终止或解除本合同。
4.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患病或者因工负伤;
5.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第二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乙方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劳动合同不按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解除。
第二十四条乙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内;
2.安排乙方在劳动部门认定的未完全保护的场所工作或法律不允许的工作;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福利待遇的。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八、经济补偿和补偿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应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1.甲方无故克扣或拖欠乙方工资,拒绝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工资25%的额外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甲方补足低于部分,并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按乙方工作年限,每年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高应纳税额由乙方承担..
1.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后解除本合同;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岗位调整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终止本合同。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按乙方工作年限支付相当于上一年度单位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者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解除本合同;
2.订立本合同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3.甲方濒临破产,正在进行法定整顿或者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时,需要裁减人员。
在上述三种情况下,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月工资高于上一年度的平均月工资,则按照乙方的平均月工资计算支付..
第三十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除支付全部经济补偿金外,还应支付50%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一条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因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按照劳动部颁发的《违反劳动合同有关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乙方损失。
第三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或保守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照《违反相关劳动合同赔偿办法》赔偿甲方损失。
第三十三条乙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向甲方支付由甲方出资培训人员的培训费..其标准是:
一般人员:培训费÷合同期限/月×未完成合同时间/月
业务骨干:指部门经理、支付经理和专业性较强的技术人员
服务不满一年(含一年)的:赔偿全部培训费;
服务不满两年(含两年)的:赔偿培训费的80%;
服务不满三年(含三年)的:补偿培训费60%(类比每年减少20%)。
第三十四条乙方自行解除本合同,甲方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九、劳动争议的处理
第三十五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单位申请调解;调解不成,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人
第三十六条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十七条乙方应按甲方的规定将档案移交给甲方设立的管理机构。档案未在北京登记或未移交的,本合同第十三条不执行。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今后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以有关规定为准。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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