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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2020-05-11 来源:帮我找美食网

  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本单位郑重承诺:

  一、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建立食品进货检验记录制度。采购食品时检验和索要供货方的营业执照、许可证和食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证照复印件,并按进货批次向供货商索要食品进货票据,如实记录食品进货检验记录,保存限期至少两年。

  三、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四、配备专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订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按要求参与《食品安全法》的培训教育活动,组织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开展经常性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五、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食品,对婴孩子配方乳粉、临期食品、保健食品、转基因食品应设立专柜(专区)销售,并设置提示牌,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六、关于自检或监管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刻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告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记录停止经营情况并报告辖区食品监管部门。

  七、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自觉履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更换、退货等义务。帮忙监管部门做好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工作,按照相关规定赔偿消费者损失。

  八、保证食品流通经营场所的.环境、设备、设施,符合与食品经营、贮存、流通相适应的要求。

  九、保证不销售冒充伪劣食品和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十、保证食品广告的内容真实,不含有虚假或者夸大的内容,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本单位将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如果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行政处罚。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署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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