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经协商甲方同意将村北大园地________亩承包给乙方,承包年限为三年,从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10月1日止。水利设施齐全,承包期满后如乙方不在承包耕地回复原貌。
一、 承包期为五年,承包一年一结算,乙方将承包费每年10月1日前预付清,承包费未按时结算,合同终止。
二、 每年承包费每亩800元,以小麦每市斤1.25元为基准,若市场价格在此基础上每市斤上涨幅度超过0.1元(含0.1元)承包费则按当年市场粮食价格的浮动比例而浮动。
三、 乙方承包甲方耕地只许农作物种植,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四、 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按照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帮助调解本户土地和其他承包户间发生的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纠纷,保证道路畅通安全,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五、 一旦浇地设施损坏乙方负责修理。
六、 承包期内如国家在土地政策上有变动及全村调整土地,合同终止。
七、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按手印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