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年龄在18-35周岁(具体时间详见公告),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可放宽到40周岁(具体时间详见公告);
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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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公务员报考条件及时间
四川省公务员报考条件及时间如下:
2023年四川公报考条件暂未公布。根据历年来四川公工作安排,2023年四川省考网上报名时间预计在2023年2月,笔试时间预计在2023年3月,考生可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要求填写并保存报名申请。
四川公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我省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大专、本科文化程度报考;
8.具备拟录用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公在哪报名:
公主要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程序包括提交报名申请及资格初审、报名确认、打印准考证三个环节。其中,提交报名申请及资格初审环节,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进行。
资格初审由报名系统自动即时审核,主要审核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报名申请一旦保存成功,即为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也不能再修改任何信息。
报名申请保存后,报名系统会自动生成并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进行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报名确认和缴费根据报考职位分别进行。其中,报考省直机关(单位)职位的,在河南人事考试网进行;报考省辖市及以下职位的,在相关省辖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进行。逾期未完成网上报名确认并缴费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四川省考学历要求
四川公务员报考条件学历要求为大专及以上学历,具体职位学历要求需要查看官方发布的职位表要求详情。除了学历要求,想要报考四川公,还需要满足以下基本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在18至35周岁,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4.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所对应的专业。
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川下半年省考时间
四川2020年下半年省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30日—11月5日上午8:00,笔试时间为2020年12月6日。
网上缴费时间为11月8日上午8:00前,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为11月30日—12月4日,笔试成绩公布时间为2021年1月20日前。
扩展资料:
报考条件:
1、国籍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国家,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品行要求: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3、身体要求: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年龄要求:年龄在18—30周岁(1989年10月30日—2002年10月30日期间出生),2021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即1984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上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30日(报名第一日)。
5、学历要求: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记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一致。
参考资料来源:
四川公网--2020下半年四川省考招录公告
成都公务员报考条件
成都市国家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中第十二条规定报考国家公务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权利。
2、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报考市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报考区(市)县、乡(镇)国家行政机关的,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5、除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待业等人员外,报考市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应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报考区(市)县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应具有一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6、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为35周岁以下、
7、符合《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的回避原则、
8、具有录用审批机关批准的其他条件。
扩展资料:
四川省公务员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
3、年龄在18—35周岁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2012年应届毕业生。
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人民的其他情形人员。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成都市国家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